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高层次国际交流对于本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的支撑度,深入推进国际交流内涵式发展,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温医大外办〔2023〕1号),学校将对部分本科生优质院级海外交流项目进行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各学院申报的项目应基于我校与外方合作院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
(二)申报学院已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针对计划实施的交流项目签署协议或达成合作意向。
(三)申报学院应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内容、学生选拔条件、资助标准及经费来源、回国学分认证等相关规定和举措。
二、资助范围
原则上优先支持赴世界综合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参考近两年内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上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任一的排名)或学科有深度合作的海外合作院校,学习时长一个月及以上的项目。
经学校评审公示的优质院级海外交流项目,允许学院在学校海外交流奖助学金发放基础上对参与项目的学生进行额外资助。学院额外资助部分由学院相关经费支出,具体实施方案与资助额度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一)请各学院根据要求筛选符合申报条件和资助范围的项目,于12月25日前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优质院级海外交流项目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每个学院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
(二)学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予以支持,拟支持项目不超过10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发布项目通知,开展后续工作。
四、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415室,联系电话:0577-86699769,联系人:陈思施、张舒雅,联系邮箱: soa@wm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优质海外交流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