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
我校及附属医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因公赴港澳证件由温州市外办统一保管。待省外办下达《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后,出国(境)团组经由校/医院国际处向温州市外办提交如下材料办理因公护照。办理因公护照材料由校/医院国际处经办人员寄往温州市外办办理。
办理因公护照所需材料如下,可在系统”打印办理材料”下载:
(1)《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
校内各单位在线审批完成后,由校国际处出具《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
(2)《温州市行前教育承诺书》
经所在学院/医院行前教育后,由校/医院国际处出具。
(3)生物信息采集回执单及照片
持身份证至因公出国(境)信息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后,保留生物信息采集回执单、护照照片及出访目的国签证照片。
(4)《因公出国(境)手续综合表》
在系统导出并检查《因公出国(境)手续综合表》填报情况,插入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后进行正反面打印。
(5)《因私护照保管证明》
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因私护照保管证明》由校组织部干部科出具,其他人员将因私护照交由校/医院人事部门保管后,由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浙江省外办审批后向学校下达,下达后由校国际处提供。
签证材料请参考浙江省外事办公室网页:
http://fad.zj.gov.cn/
(二)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我校及附属医院人员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均由温州市外办保管。因公赴港澳通行证须在浙江省外事办公室批件下达后,方可凭以下材料办理。因公赴港澳人员将材料准备完成后,交由校/医院国际处(港澳台办)人员寄往温州市外办办理。
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如下:
(1)《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
校内在线审批完成后,由学校国际处出具《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
(2)《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经浙江省外事办公室审批后下达至学校国际处(港澳台办)。
(3)《温州市行前教育承诺书》
经所在单位行前教育后,由校或医院国际处(港澳台办)出具。
(4)《因公出国(境)手续综合表》
在系统导出该表后完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必要信息。
(5)《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在校因公出国(境)服务系统导出该表填写后双面打印。
(6)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2张,白底或蓝底,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